2、项目名称:叶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春节城区行道树街口游园灯饰亮化项目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不更换承诺书)。
3.5、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截图)。
3.6、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时间:2026年01月29日 至 2026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1.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联系电线.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